安徽巨灵荣获“全国广告行业文明单位”称号

日 期:2008-7-28 11:09:00    来 源:宣城日报   作 者:

  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,国家广电总局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支持,中国广告协会主办的“争创广告行业文明单位”评比活动日前揭晓,安徽巨灵广告公司名列其中,成为我市目前为止唯一获此殊荣的广告企业。
  为营造公平、有序、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,提高广告行业的社会共信力,中国广告协会自1997年起在全国广告行业中积极开展了“争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”活动,每两年评选一次。安徽巨灵广告公司作为我市广告行业的龙头之一,坚持“四个文明”一起抓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,多次被省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为“重合同、守信用”先进单位,并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广告行业文明单位。
  据悉,此次争创活动得到了全国广告经营单位的广泛响应,中国广告协会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告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初评的基础上,在全国2万多家广告经营单位中,评选出283家单位。我省安徽日报、安徽巨灵广告公司等11家媒体、广告单位获此殊荣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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